
4月27日上午,集团召开2021年度企业工资集体合同协商会议。企业行政方首席协商代表、集团总经理唐杰,工会职工方首席协商代表、集团工会主席陈爱东以及双方12名协商代表参加了会议。
会上,集团副总经理王军艳就合同中2021年度工资增长幅度情况、工资分配办法、工资支付办法以及双方需要协商的其他内容进行了汇报说明;随后,劳资双方分别从各自立场就重点关注的职工平均工资、考核分配办法、特殊工种岗位补贴等提出意见。经过协商讨论,双方对2021年企业工资集体合同各项条款达成了一致意见。
企业的发展离不开职工,一定要从职工切实利益出发,为职工办实事、解难题。受新冠肺炎疫情、高铁的影响,企业营收、利润均出现大幅下降。在此情况下,集团顶住压力,确保2021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维持上年度水平不下降,积极推行职工“一岗多能”办法,加大绩效工资奖金考核分配力度,做到“竞争上岗、易岗易薪、绩效考核”,使职工合法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。
此次集体合同协商会议,切实发挥了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积极作用。在增强员工获得感和幸福感的同时,努力促进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建设,维护职工队伍稳定,实现职工与企业的共同发展、和谐共赢。
【集团人力资源部 供稿】